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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君深入清水县检查指导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2014-10-24 9:11:29  您是第位阅读者  来源:清水县委外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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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3日,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苏君一行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小熊,市文明办主任李德荣,清水县委副书记、县长马越垠,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张秀丽,县政府副县长何敬忠等陪同下,深入清水县检查指导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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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下午,苏君一行先后深入清水县红堡镇西城村、杜川村、永清镇西关社区、轩辕小学、轩辕湖公园、县第三幼儿园、轩辕大剧院等地,通过实地查看、询问了解、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清水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各项工作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指导。

    为了进一步扩大省级文明县创建成果和提高全县城乡广大市民的文明程度,为县域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撑,2014年年初,清水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提出了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今年10月13日,中央文明委在张家港市召开的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场会议上,清水县被中央文明委正式确定为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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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检查道德讲堂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时,苏君强调,清水县要结合工作实际,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基础工作,挖掘百姓身边的好人好事,通过善行义举榜等载体在城乡基层推出凡人善举,同时要开展好道德讲堂,多讲诚信、友善、孝老、爱亲、互助、和睦等中华传统美德,不断激发人们的道德热情,形成学习最美人物、关爱最美人物、争当最美人物的浓厚氛围,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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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堡镇西城村善行义举榜)

    近年来,清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县文明委每年召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专题会议4次以上,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乡镇“十星制”和县直单位“责、诺、评”考核范畴,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2010年,清水县委、县政府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启动实施了创建省级文明县工作,2012年12月,清水县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工作先进县,同年12月,清水县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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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辕小学道德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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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第三幼儿园剪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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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辕湖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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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辕湖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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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辕湖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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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辕湖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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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辕湖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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