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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清水 全民共建】文明城市创建宣传进小区
2014-11-20 11:04:55  您是第位阅读者  来源:清水县委外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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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小区居民发放《清水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倡议书》)

    在清水县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县房管局立足职能,狠抓城区物业小区的文明创建工作,为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造良好的居民小区环境。

    11月19日,清水县房管局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城区各物业小区,向广大小区业主发放《清水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倡议书》,宣传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号召和动员小区居民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做起,齐心协力,共建文明小区,共创和谐美好家园,共同参与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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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小区居民发放《清水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倡议书》)

    一张张《倡议书》传递到小区居民手中,不仅提高了城区居民对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知晓度,更是为广大业主传递着一份文明公约,号如市民文明自律、遵纪守法、热心公益、爱护家园,共建文明和谐美丽新清水。

    《清水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倡议书》对物业小区业主提出四点倡议:

    一是从我做起,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和谐社区,需要广大业主的积极参与,每一位业主都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文明行为,为小区增添亮点。要主动参与,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从每一点举止言行的细微之处做起,积极为创建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二是遵纪守法,躬行实践。每一位业主要自觉遵守和实践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业主管理规约,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

    三是立足社区,热心公益。每一位业主要积极参加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组织的小区各项创建活动,努力争做文明使者,为创建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四是摈弃陋习,文明自律。做到“不违章搭建,不乱堆乱放,不违规装修,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不高空抛物,不乱停放车辆,不饲养家禽,不随地吐痰,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毁绿种菜,不讲粗话脏话”,邻里和睦,友善团结,说文明话,做文明事,争做文明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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