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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四措并举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
2014-6-13 16:05:17  您是第位阅读者  来源:清水县委外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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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牛永祯组织集中学习)

    今年以来,清水县纪检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及甘肃省纪检监察系统“三转”推进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四措”并举,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建设,全面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全力推进“三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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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严查公款消费)

    强化学习严要求。结合全县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清水县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及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同时,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专题会议,传达省市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构“三转”会议精神,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讲话、制度、规定,把握精神实质,严明工作纪律。
    健全制度严行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结合《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进一步修订、完善、健全相关制度,本着“要求更高、标准更严、体系更全”的要求修改完善了20多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
    自查自纠促提高。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对照“四风”表现形式,特别是《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的“六个表率”、“六个带头”和“八个不准”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找准查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限期加以纠正,不断提高自己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
    规范分工强问责。清水县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下发《清水县委办公室关于规范乡镇县直单位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工作分工的通知》,要求乡镇县直单位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专抓本乡镇、本单位、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委要求,对落实“三转”要求搞变通、打折扣、工作分工调整明调暗不调的乡镇、单位,要严格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以此推动“三转”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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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收听收看党风廉政建设政策宣讲报告视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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