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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树镇“四抓四确保” 农村危房改造圆了群众“安居梦”
2018/9/29 16:08:50  您是第位阅读者  来源:清水县委外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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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松树镇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把实施危房改造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认真落实省市县《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精神,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帮助44户农民群众圆了“安居梦”,目前危房改造户已全部竣工入住。

    抓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制定出台《2018年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包片领导、第一书记和帮扶队员为成员的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层层靠实责任,建立包抓改造工作机制,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帮扶力量推进、镇村组织实施、群众积极参与”的危房改造工作格局。

    抓排查,确保鉴定精准。为切实解决农村群众的安全住房,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要求,先后邀请县住建局专业人员对全镇危房进行了一次详细普查,重点对四类重点对象住房现状进行了摸底,全面掌握了居民住房情况,并按照申报程序,严把“入户关、登记关、照像关、审核关”,对拟改造对象及时进行公示,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坚决将“四类人员”进行甄别处理,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对象准,确保不重改、不漏改、不骗改。

    抓督查,确保建房质量。按照“拆除重建、加固改造、政府统建、房屋置换”四种建房模式,严格落实质量标准和居住面积,成立由分管领导和2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危房改造工作督查组,坚持每周对全镇涉及危房改造的13个村开展督查,重点督查改造进度和改造质量,每周五对督查问题进行通报,下发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措施,要求限期整改,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改造任务。

    抓验收,确保改造效果。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在各村初步验收合格基础上,组建镇级验收工作组,强化业务培训,从建房质量和面积等方面,逐村逐户进行现场验收,严控改造标准,严把竣工验收,严格拨付资金。同时,按照“五个不补”要求,对建房面积、质量安全和举债建房进行严格管控,引导危改户力所能及进行加固维修,降低危改成本,避免大拆大建和扩大建房面积,保证了危房改造居住安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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