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正文  
清水县召开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命名表彰大会
2017/8/1 16:11:57  您是第位阅读者  来源:清水县委外宣办

 

    8月1日上午,清水县召开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命名表彰大会。会议贯彻落实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命名表彰大会精神,总结近年来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表彰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和激励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来,推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新成绩、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卢芳作讲话,副县长李宝玲主持,县政协副主席曹凤娥出席;获得第十三批的省级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县上命名的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校园、文明村的部分负责同志、各乡镇、县直及省市驻县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共计120多人参加会议。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卢芳为获得第十三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颁奖)

    会议宣读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命名表彰第十三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县委、县政府《关于命名表彰全县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和文明校园的决定》,为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了颁奖。卢芳作讲话,并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特别是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做了详细安排部署。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卢芳为受命名的文明乡镇颁奖)

    就做好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推动清水崛起跨越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要进一步凝聚精神文明建设的思想共识;要转变理念,坚持导向引领,做好结合文章,着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发展;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全方位参与、大合力推进、多层面受益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大力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鲜活事例和典型,积极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激发全县人民支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形成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人人关心支持精神文明建设的良好局面;要结合实际和行业特点,系统谋划推进各领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真正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创新活动载体,扎实开展好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此带动和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县文明办要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强化督促考核,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

(副县长李宝玲为受命名的文明村代表颁奖)

 (县政协副主席曹凤娥为受命名的文明校园代表颁奖)

 (县政协副主席曹凤娥为受命名的文明单位代表颁奖)


 


清水新闻